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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文体中心多功能厅使用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4-05-25 14:43

多功能厅是举办讲座、报告、会议、演出以及体育项目的活动场所,为加强多功能厅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室内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果皮和杂物,保持室内卫生干净。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多功能厅。

3、保持运动地板干燥,不得积水,禁止穿高跟鞋、钉鞋等进入场地。

4、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室内物品、设备和活动器材;多功能厅的电气设备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控制室。多功能厅音响设备及各类设施属固定专用,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挪用。

5、活动结束后,活动者应将物品及活动器材、桌椅及时归位。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凡需进行体育健身活动者,必须活动前换上自备运动鞋,爱护器材,确保场馆设施安全。

7、进入多功能厅,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8、自觉遵守规定的活动时间,时间到即停止一切活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做好卫生保洁,联系管理人员切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关好门窗。

9、多功能厅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凡使用者个人或团体,需确定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多功能厅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用或使用。使用期间,一切损坏、事故等问题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10、如出现以上禁止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

文体中心多功能厅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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