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文体中心多功能厅使用管理办法发表时间:2024-05-25 14:43 多功能厅是举办讲座、报告、会议、演出以及体育项目的活动场所,为加强多功能厅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室内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果皮和杂物,保持室内卫生干净。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多功能厅。 3、保持运动地板干燥,不得积水,禁止穿高跟鞋、钉鞋等进入场地。 4、爱护公物,正确使用室内物品、设备和活动器材;多功能厅的电气设备须由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控制室。多功能厅音响设备及各类设施属固定专用,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挪用。 5、活动结束后,活动者应将物品及活动器材、桌椅及时归位。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6、凡需进行体育健身活动者,必须活动前换上自备运动鞋,爱护器材,确保场馆设施安全。 7、进入多功能厅,应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8、自觉遵守规定的活动时间,时间到即停止一切活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做好卫生保洁,联系管理人员切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关好门窗。 9、多功能厅的使用应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凡使用者个人或团体,需确定主要负责人,必须遵守多功能厅使用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用或使用。使用期间,一切损坏、事故等问题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10、如出现以上禁止行为,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东营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 文体中心多功能厅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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